热点新闻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校友返校活动服务接待办法(试行)

2019年11月20日 10:28  点击:[]

  第一条 为规范校友返校活动管理,保障校友返校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校友接待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校友为:

  (一)曾在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习过的历届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国(境)外留学生。

  (二)各种短训班、学习班的学员。

  (三)曾在学院工作的正式教职员工、返聘教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荣誉教授代表。

  第三条 校友返校活动的主要形式包括各类同学聚会、座谈会、报告会等。

  第四条 校友返校聚会享受的支持与服务。

  (一)协助邀请学院有关领导参会。

  (二)协助预约“校友之家”作为聚会场地。

  (三)协助联系食堂用餐。

  (四)协助通过电子显示屏等途径营造校内聚会氛围。

  (五)协助提供校内建设发展情况讲解与走访。

  (六)协助协调校外车辆入校通行相关事宜。

  (七)协助提供其他校友有需要且在学院能力范围之内的服务与帮助。

  第五条 校友返校聚会接待流程。

  (一)预约。校友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方式预约需要学院支持的项目,并明确校友联系人的相关信息。

  (二)协调。校友联络办公室根据预约的项目与学院相关部门协调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三)反馈。校友联络办公室将协调的情况反馈给校友联系人。

  (四)接待。院内相关部门按照校友联络办公室协调的要求各司其职开展校友接待与服务。

  (五)总结。校友返校聚会结束后向校友联络办公室提交活动照片、通讯录和简讯、报道。

  第六条 集体返校聚会校友、个人因私返校校友所需经费由校友自行解决。校友个人因公返校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校友联络办公室协助校友办理以集体或个人名义为支持母校发展而进行的捐款捐物,向学院捐赠的现金由元培学院教育基金代为收取,并提供证书,向学院捐赠的礼品由校友联络办公室代为收取。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校友联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一条:学院各地区校友服务中心官方微信群公告 下一条: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校友官方微信群管理办法(试行)

关闭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 邮编:312000 | 电话:0575-88348785
版权所有:校友会 | 您是本网站的第 00081518位访问者